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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丰法院:一天执结赡养案 送去案款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2-30 09:07:16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开导、细致劝说下,最终司法的温度融化了矛盾的“坚冰”,也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执行干警将执行到位的赡养费亲手送到年近八旬的申请人蒋某宇家中,此时距离立案仅仅过去了1天时间。

        丧偶的蒋某宇早已年入古稀,如今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正值受人照顾之际,这份儿女本该承担的义务却被长子无情推卸,本应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却因赡养费与自己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孩子产生了隔阂,心痛又失望的老人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几位子女每月按时给付老人赡养费。法律文书生效后,长子蒋某良却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蒋某宇继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蒋某良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将其有价值的金融账户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由于被执行人蒋某良身在外地打工,执行干警遂通过电话与其取得联系,据了解,长子蒋某良与老人以及姊妹们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早已心存芥蒂,矛盾由来已久。如果就案办案,只能缓解老人眼前的困难,对于赡养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了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本着“结一个案件,止一桩纠纷”的办案理念,执行干警针对矛盾的焦点精准出击,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对其巧妙地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一方面,劝其念及父母的生身养育之恩以及父子之间的血脉骨肉之情,如今母亲已经作古,父亲形单影只,正是子女反哺报恩,让父亲颐养天年的时候,万不能推卸责任。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告知蒋某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向其释明抗拒执行最终可能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导致拘留、罚款的不利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努力下,蒋某良终于打开了心结,对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后悔不已,随即履行了赡养费,并表示以后一定主动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

        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随即第一时间驱车前往蒋某宇家中,将执行完毕的赡养费亲手交到申请人手中,老人一边说着感谢的话,一边紧紧地攥住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舍得松开,当干警们一行离开的时候,老人固执地坚持要站起来“去送送”。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乃人伦之始,众德之本,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本与命脉,更是每位公民为人处世的基本价值准则。“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希望每位老人都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宝丰法院执行局始终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特别对涉民生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范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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